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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了房、当不了高管 上海的信用惩戒机制让"老赖"处处受限

时间:2018-10-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买不了房、当不了高管
上海的信用惩戒机制让"老赖"处处受限

2018年10月19日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欢

图片说明:会议现场

  10月18日下午,上海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东方网记者在会议上获悉,工商、不动产登记局等多家单位已将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开展相关领域的信用惩戒。

  去年6月6日,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发改委等46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涉及40多个部门共76项具体惩戒措施,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房产,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出境旅游,高价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限制。

  例如,去年年底,上海市规土局与上海高院签订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座谈会纪要》,通过市规土局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中,失信被执行人邹某、林某于今年7月3日共同购买闵行区虹梅路2989号某幢花园住宅,并至闵行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经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比对,识别出两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于是系统自动锁定,两人无法办理转移登记。邹某、林某见此情况后立即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今年7月11日两人再次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登记机构于7月27日顺利为其办理了过户登记。

  又如,上海市住建委已于今年4月1日实施了新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完善了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增加了“对失信主体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从严审核”的条款。

  失信名单的信用惩戒影响正在辐射。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经信委等单位已将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司高管、购置不动产、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购买新能源车等方面,已经实现系统限制。

  据统计,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于今年年初开始系统上线失信惩戒后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近430余人次,上海市工商局则对6600余人次担任公司高管等申请作了拦截,上海市经信委对350余人次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了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职能部门虽然还未接入平台进行系统拦截,但也依据法院发布的失信数据,进行了比对惩戒。比如,上海市交通委对个人车牌额度审核时会使用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上海市旅游局则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对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等。

  据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介绍说,2017年以来,至2018年8月,上海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162例,屏蔽38467例。据他透露,基于纳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仅2018年以来,约2.53万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法院的工作,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

  “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商请相关部门加大配合协作的力度,特别是交通、旅游、教育等主管部门,推进落实相应失信惩戒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升执行联动现代化水平。”盛勇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