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长城网9月10日讯(李卓 记者 赵君华)9月7日,河北省银行业联合授信管理试点工作在省会启动。河北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河北银监局及相关银监分局、10家试点企业及19家授信银行参加了此次启动会。河北银监局局长李明肖出席试点工作启动会并讲话。
据介绍,中国银保监会于今年5月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监管部门6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河北银监局如期完成了相关工作。8月2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也下发了联合授信两个协议参考文本,标志着正式启动联合授信管理试点工作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一直以来,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个别银行业机构无序竞争、管理粗放,对部分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引致部分企业盲目扩张、不专注主业跨领域投资、甚至给其他企业办理融资、转贷,提高了企业杠杆率,大额授信风险高度积聚。今年以来,我省也已有个别企业出现较大风险,涉及省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多品种融资。在此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联合授信,是有效解决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引致重大信用风险的有益探索。联合授信机制可通过加强银行事前控制和事中监测,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掌握企业实际融资状况和总体融资质量,科学评估其整体风险状况,建立企业债务杠杆约束机制,有效防控信用风险。
李明肖局长强调,我省银行业要充分认识推进联合授信工作的重要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联合授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5月23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办法》,对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办法》提出,要通过联合授信试点,约束少数杠杆率高、主业不突出、财务负担重、偿债能力弱的大型企业过度融资,释放银行低效率运作的存量信贷资产,将其配置到小微企业、创新企业、“三农”等领域,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整体运行效率。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银保监会试点工作安排,在9月底之前完成试点企业联合授信机制,正式运行联合授信。按照要求,河北银监局已经成立了由李明肖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授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今后,我省将尽快成立试点企业联合授信委员会,确定和使用联合授信额度,督促银行与试点企业签署联合授信框架协议,联合授信委员会也将进入日常运行。
为确保试点工作收到实效,我省将建立试点工作保障机制。首先,落实各方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履行好联合授信委员会的成立、日常运行、协调及报告等职能;牵头行切实承担牵头职责,成员银行履行作为成员行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其次,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将做好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第三,强化监督问责。各试点银行要严格遵守银银、银企间签署协议的各项规定。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成员银行,联合授信委员会可以对成员银行协议予以处理。对影响联合授信正常运行、违反行业自律约定的行为,银行业协会可采取相应自律惩戒措施。此外,强化持续跟踪监测,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协会将持续监测试点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及时报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试点工作启动会上,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作为牵头行,与两家企业、共同授信的成员行现场签署了两个协议,标志这这项试点工作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启动。